和静县广大居民、农民朋友、用水户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规范农业灌溉和农村饮水水费收缴与使用,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此前,我局已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16家相关单位开展多轮研讨,充分吸收各方专业意见并修订完善。为更广泛倾听民声、汇聚民意,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方案》的意见建议,诚邀您积极参与,确保考核制度贴合实际、公平透明,切实提升用水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欢迎您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 [986900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农业灌溉农村饮水水费计收管理方案意见+姓名/单位”)。
2. 信件邮寄:和静县水利局办公室(地址:和静县天鹅湖路北路1099号农牧大厦11楼,邮编:841300,请在信封注明“农业灌溉农村饮水水费计收管理方案意见”)。
3. 现场反馈: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工作日)可前往和静县水利局1117室(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0996-5012607)。
附件:
和静县农业灌溉及农村饮水水费计收管理方案(也可现场领取)
和静县水利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