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广大居民、农民朋友、用水户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新水厅〔2025〕101号)要求,紧扣“权责清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核心目标,实现水供到哪里、水利服务就跟到哪里,立足和静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现有基础,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程管护、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基层水利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县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坚实水支撑水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此前,我局已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12家相关单位开展多轮研讨,充分吸收各方专业意见并修订完善。为更广泛倾听民声、汇聚民意,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诚邀您积极参与,确保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持续健康高效运行!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欢迎您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986900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姓名/单位”)。
2.信件邮寄:和静县水利局办公室(地址:和静县天鹅湖路北路1099号农牧大厦11楼,邮编:841300,请在信封注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意见”)。
3.现场反馈: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工作日)可前往和静县水利局1117室(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0996-5012607)。
附件:
和静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也可现场领取)
和静县水利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