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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静县石灰石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和静县石灰石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4〕11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2-06 17:21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268

和静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和静县石灰石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经和静2023年第1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1.2485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和静县石灰石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计划指标从我县2024年存量土地处置量中配置。

二、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严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划用途和批准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按规定及时将有关内容填报上传至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并呈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备案。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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