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1年第4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新疆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静县万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宗用地按照临时用地方式供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疆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2#尾矿库临时用地。同意项目选址在备战矿业公司生活区东北约4.5公里、原尾矿库东侧、哈尔努尔牧场区域,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权属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为2年,用地面积1564.074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
二、和静县万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同意项目选址在和静县哈尔莫敦镇才干布鲁克村区域,地类为未利用地,权属为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为2年,用地面积9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
三、新疆万瑞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同意项目选址在和静县古尔温苏门肉牛场范围,北干渠以南,地类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权属为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为2年,用地面积约6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
以上三个项目以临时用地方式供地,收费标准按照0.5元/平方米/月执行,其中用地涉及天然草地的,须按程序办理林草征占补偿手续。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