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教育。
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制定详细的年度普法计划,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同时完善普法宣传相关制度和法治学习计划,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平台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全系统百分百的参学率、报考率和通过率。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水利系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25次,参加司法培训线上线下23场次,参加培训110人次;专项法治培训“逢九必讲”法治大讲堂10次,参与人数50余人,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
1.开展宣传日活动。根据和静县水利局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计划,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志愿者在各乡镇举行启动仪式,进行现场咨询、宣传、车辆巡回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悬挂宣传横幅5条,摆放相关法律法规展板6块,张贴宣传标语120份,发放宣传单3200余份,媒体宣传报道2次,通过多种宣传活动,进一步向社会大众普及节水知识,传播节水理念,提升全民节水意识,推动形成节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2.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六进”活动。2024年6至7月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共发放节水宣传手册300本、宣传标语90张、节水宣传环保袋500个,悬挂宣传横幅8条,并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等开展传统宣传、微视频、抖音等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为我县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打造基础。
3.开展小型水库标准化达标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达标建设的小型水库、小型水利工程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法规的宣传工作,在水库大坝、进出公路等位置安装宣传公示栏20块,普及水库设施、水资源合理利用以及禁止行为等规定,提升水库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
4.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开展水利安全法规宣传,组织人员参与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结合实际事故案例,为施工人员解读安全生产法规与消防法律条文,进一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适当。2024年水政执法检查98次,封停非法机电井23眼,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已全部整改完毕;查处各类水事案件5起,罚没款2.15万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水资源合理利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在普法工作中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开展宣传活动,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普法内容和方式未能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接受能力和需求特点,导致普法效果存在一定差异。一些专业术语较多的宣传材料难以被群众理解,影响了普法效果。
(二)普法队伍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水利普法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具备水利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水利局普法队伍中部分人员法律专业知识相对薄弱,在开展专业性较强的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时,存在一定困难,影响了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此外,普法队伍培训机制不够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不能及时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要求,制约了普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一)增强普法针对性,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不同群体对水利法律法规的需求和关注点,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普法方案。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利法律法规知识。
(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
加大对普法队伍的培训力度,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水利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宣传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活动。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普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和支持普法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整体法律素养。同时,建立内部学习交流机制,组织普法人员相互学习、分享经验,共同提高普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