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静县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普法与林草工作紧密结合,致力于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为林草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详细考核指标,对各科室普法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督促责任落实。
二、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执法人员短缺、执法案件众多的情况下,派2名干部到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跟班学习,学习关于执法林草法律和政策。为今后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打好了基础。聘请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1名,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专题讲座1次,作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显著提升,全年执法人员对辖区摸排出来涉林草矛盾与纠纷进行全面登记,建立台账,矛盾纠纷查处实现多方协同,全方位配合。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我局草原执法已立案21起行政案件,已办结。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决策。聘请芦燕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顾问参与的各项工作,定期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方式,确保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程序。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还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审核制度。凡涉及行政案件的办理,都有法律顾问参与办理,并建立工作台账,以确保适用法律准确规范。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或审核有关文书15次。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示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1件,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建立执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对执法记录进行分类归档,妥善保存,方便查询和追溯。全年共形成执法记录档案21卷,为执法监督和案件复查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抓住重要契机,开展多样宣传。一是充分利用“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21世界森林日”“4.1国际爱鸟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8草原保护日”等宣传日,开展有关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深入开展“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让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全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受众3600余人。三是坚持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支部政治学习内容,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17场次,坚持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宣在线等学习,2024年,干部职工法宣在线考试通过率达96%;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培训2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意识。充分利用各类科技活动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利用宣传专栏,加大科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上再用力。依托案件查办,强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重点培养一批专业化、正规化的法治带头人,加强法制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利用“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8草原保护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林业和草原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
和静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