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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述法报告(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 邵永刚)

发布日期:2025-03-07 17:30 来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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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完善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是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法治建设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党组中心组学法10次,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讲座,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是组织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0次,培训内容涵盖宪法、行政法、行业法律法规等方面,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法治建设工作成果。结合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6次,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依法履行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依法开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今年以来,共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29次,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和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件,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单位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主动公开单位职能、办事流程、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四)上年度述法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和静县专题述法会议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亮点工作

(一)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面性

多元普法对象覆盖:针对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全方位普法。组织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培训,提升其依法管理教育事务的能力;开展师德师风与法律知识讲座,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法律要求相结合,增强教师依法执教意识;通过主题班会、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在不同年龄段、不同学习阶段渗透法律法规知识,从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到与学习生活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内容等;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明确家长在学生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家校共育法治化。

多渠道普法内容传播: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线上搭建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平台,涵盖法律法规条文解读、案例分析、在线咨询等功能。制作生动有趣的普法短视频,如将校园欺凌案例制作成动画视频,推荐给学生及家长观看;线下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司法人员深入学校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在校园内设置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展示最新教育法律动态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

(二)完善教育行政执法机制

规范执法程序制定详细的教育行政执法流程手册,明确从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到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例如,在对违规办学机构进行查处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收集证据,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程序正当。2024年配备2套执法记录仪,在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保证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邀请法律专家和资深执法人员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依法治理校园环境

建立校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校园内设立专门的纠纷调解室,配备专业的调解人员,包括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和法律顾问。对于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家校之间的纠纷,首先进行校内调解。如果校内调解无法解决,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化校园安全法治保障: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合作,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影响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教育改革

以法治保障教育公平。在招生入学、教育资源分配等教育改革关键环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例如,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招生行为,防止择校、乱收费等现象,保障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教育资源分配上,依据相关规定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通过法律监督确保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

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育发展。依法落实教师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培训进修等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建立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对于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

一要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新趋势、新要求的研究,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探索创新法治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总之,2024年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