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五期)

发布日期:2026-08-11 10:39 来源: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字体:【

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月尔古力榨油房生产的葵花籽油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任务:和静月尔古力榨油房生产的葵花籽油经抽样检验检测出经抽样检验检测酸价(KOH)的实测值为3.4mg/g,不符合GB/T10464-2017《葵花籽油》酸价标准指标mg/g≤3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批次葵花籽油的《检验报告》编号NoDBJ26652800842830795ZX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当事人自202653日压榨的葵花籽油灌装至12储油罐了,并以17/kg的价格对外销售。202657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从该油房1号罐中抽取了3.35kg用于抽检,经抽样检验检测出酸价(KOH)的实测值为3.4mg/g,不符合GB/T10464-2017《葵花籽油》酸价标准指标mg/g≤3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处罚〔202675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榨油房此次可能是当时榨这批葵花籽油的时候天气热,加上机械运转产生高温;第二个原因可能是对机械设备、储油罐沉淀物清理不干净所致。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开展全面自查,排查该批次油品不合格的潜在原因;二是对店内所有生产设备进行检修与维护;三是对新压榨的葵花籽油正准备送检,待检测合格后再启动销售。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