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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三期)

发布日期:2026-08-07 11:11 来源: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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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和静县旺达综合商店生产的葵花籽油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任务:和静县旺达综合商店生产葵花籽油经抽样检验,检测出酸价(KOH)项目的实测值为4.5mg/g不符合GB/T10464-2017《葵花籽油》标准值3mg/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葵花籽油的《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6652800842830799ZX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当事人自424日起将压榨的葵花籽油改灌至1号储油罐,并以16/kg的价格对外销售。202658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从该油房1号罐中抽取了10kg用于抽检,经抽样检验检测出酸价(KOH)项目的实测值为4.5mg/gGB/T10464-2017《葵花籽油》标准值3mg/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罚〔202685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店此次葵花籽油酸价(KOH)项目超标,系压榨过程中机械设备故障堵料产生高温,且生产设备卫生清洁存在死角导致。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开展全面自查,排查该批次油品不合格的潜在原因;严格规范生产温控、设备清洁、原料仓储、出厂检验全流程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强化生产操作规范三是于2026622日主动送检全新批次葵花籽油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经机构全面检测,新批次葵花籽油各项指标全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酸价指标合格,充分证明本次整改措施有效、到位。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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