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期)

发布日期:2026-08-05 13:38 来源: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字体:【

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亚森江马路牙子牛肉面馆制售的油条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任务:和静亚森江马路牙子牛肉面馆制售的油条经抽样检验,检测出铝的残留量实测值为254mg/kg,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值100m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油条的《检验报告》编号为№:A2260317054501001C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当事人自2026510日开始制售油条,2026510日至202665日共售出121根油条,合计242元,制作油条时均使用了安琪好搭档泡打粉复配蓬松剂制售油条。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罚〔202681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店在油条制售环节中,因制作过程控制不严,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导致所制售油条的铝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对店内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学习,强化自查工作,杜绝制售不合格食品。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