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新疆森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小米椒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新疆森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5年12月01日的“天山椒红”小米椒,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实测值为0.234g/kg,超过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指标≤0.1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新疆森楠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将小米椒(盐水渍菜),加工成规格500克/袋,商标为“天山椒红”的小米椒,由于加工过程控制不严且未做出厂检验导致不合格小米椒流入市场。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巴静市监处罚〔2026〕68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该企业在加工小米椒时脱硫不充分,导致小米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对涉事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制定召回计划,实施召回。二是优化小米椒脱硫工艺。重新评估脱硫剂用量及浸泡时间,建立二氧化硫残留量过程监测机制。出厂检验必须将二氧化硫残留量纳入必检项目,检验合格后才可出厂。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