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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九期)

发布日期:2025-09-10 20:05 来源: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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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县李纪虎水果蔬菜店经营的豇豆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李纪虎水果蔬菜店经营的豇豆经抽样检验,检测出噻虫胺项目实测值为0.082/㎏,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值≦0.01/㎏的要求,检测出噻虫嗪项目实测值为7.9/㎏,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值≦0.3/㎏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豇豆的《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5652800842830917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该店于202571日从巴润哈尔莫敦镇阿日勒村的种植户进了10公斤豇豆。当事人现场提供了供货者的身份信息及承诺达标合格证,记录了该批次豇豆的进货信息(供货者、地址、联系电话、具体销售蔬菜名称、数量、价格等),当事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罚〔2025115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抽检的豇豆噻虫胺、噻虫嗪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