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5日,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丹木仁加甫·达木苏荣同志主持召开和静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研究审议4个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事宜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部门单位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执行和服务保障,及时回应民营企业诉求,主动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积极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
二、研究审议《关于和静县清理和规范农用地管理相关问题整治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和静县清理和规范农用地管理相关问题整治方案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整治方案中土地承包价格、年限等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相关乡镇、部门要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先易后难、分类处置”的原则,全覆盖开展问题排查“回头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解决农用地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搞“一刀切”,力争12月10日前问题整改率达90%以上、欠缴费用追缴率达80%以上。
三、研究审议《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土地不同程度撂荒问题整改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土地不同程度撂荒问题整改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以及哈尔莫敦镇配合,指导督促查茨村准备土地勘界报告等材料,并进行联合复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授权查茨村规范使用。同时,哈尔莫敦镇要推动查茨村做好撂荒地复种、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撂荒问题整改工作。
四、研究审议《关于出具〈和静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批复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出具〈和静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批复的请示》。由县水利局负责,对《预案》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