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静县水利局组织开展《和静县水土保持规划(2025-2030年)》编制工作,形成了《规划》报审稿。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向公众公开征求《和静县水土保持规划(2025-2030年)》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本次公示期限30日,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
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如对本《规划》有意见或建议,可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电话:0996-5018171
电子邮箱:944618858@qq.com
通信地址:和静县天鹅湖北路1099号(农牧大厦11楼1107室)
和静县水利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