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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和静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3 16:2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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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和静县经济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及建城区范围的扩大,城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原地价成果已不适应城区建设迅速发展的需要,为了使地价成果符合土地市场的客观实际,保持基准地价的现时性,在影响地价的各种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我局及时更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20修订版)第十二条规定,拟定或修改基准地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现工作成果已初步完成,按程序我局将开展此项成果的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251114上午10:30

2.会议地点:和静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二、参会范围

邀请县分管领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教科局、水利局、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法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三、报名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2025111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基准地价”等相关材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和静县实际情况,对本次新制定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及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特此公告!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