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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和静县红柳沟金矿详查项目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以及生活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5 18:10 来源: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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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文件规定,对《新疆和静县红柳沟金矿详查项目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以及生活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对公众征询意见的公示文件要求,公示如下:

1.1编制背景及过程

新疆和静县红柳沟金矿详查项目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以及生活区临时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为响应国家《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规定》《关于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本项目通过加大矿业权勘查投入、严格落实土地复垦要求,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保护协调发展,助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及社会经济与生态可持续发展。针对和静县部分矿山企业此前“重开发、轻治理”,为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问题,为规范矿山开发行为、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监管、压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需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土地复垦政策要求。

本项目共占地1.6191公顷,拟占用土地位于和静县辖区,占地类型为临时占地,用途为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以及生活区临时用地。复垦利用被损毁的土地,充分挖掘废弃土地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改善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于2025年11月编制《新疆和静县红柳沟金矿详查项目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及生活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我单位编制组成员多次对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基础资料,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土地权利人,咨询和了解了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土地复垦规定,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新疆和静县红柳沟金矿详查项目矿山土地复垦方案》。

1.2.1服务年限

该项目主要为治理和恢复新疆和静县红柳沟金矿详查项目过程中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以及生活区占用的临时用地,工程施工期为11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9月)。土地复垦滞后于建设期,设计复垦施工期为1个月(2026年10月)。同时,考虑本项目自然条件的限制性,初步制定1年的管护期(2026年11月—2027年10月)。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为2年(2025年11月—2027年10月)。

1.2.2工程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6191公顷,全部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损毁土地面积为1.6191公顷。则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为1.6191公顷。方案涉及具体各类用地面积见表1-1所示。

表1-1方案涉及各类土地面积表

地类

面积(hm2

占总面积比例(%

未利用土地

其他土地

裸岩石砾地

1.6191

100%

1.6191

100%

1.2.3土地损毁情况

本方案临时用地面积为1.6191公顷,全部为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以及生活区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损毁地类为未列用地中的裸岩石砾地,土地损毁形式为挖损和压占。

表1-2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

土地损毁形式

评价因子

土地损毁程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压占、挖损

表土层损毁厚度

<10cm

1020cm

>20cm

坡度

<

6-15°

>15°

压占物

原始土壤

原始土壤和岩石混合物

岩土、砾石、建筑物、建筑垃圾


根据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1-2,确定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以及生活区临时用地拟损毁土地损毁程度为中度。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3,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4。

表1-3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表

用地范围

面积/hm2

损毁程度

备注

临时性建设用地

拟损毁

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以及生活区临时用地

1.6191

中度

纳入复垦责任范围

合计

1.6191


表1-4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表

一级评价单元

土地类型

损毁方式

损毁程度

损毁面积hm2

钻机平台、道路、蓄水池以及生活区临时用地

裸岩石砾地

挖损、压占

1.6191

合计

1.6191


1.2.4土地复垦目标

在尽量确保复垦方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景观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征,确定项目区最终的土地复垦方向、复垦面积及土地复垦率。本方案土地复垦目标为恢复原有地类,本方案复垦区责任范围面积1.6191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1.6191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本方案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1-5。

表1-5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地类

复垦前/hm2

复垦后/hm2

变幅/%

未利用地

裸岩石砾地

1.6191

1.6191

0%

合计

1.6191

1.6191

0%


1.2.5复垦的投资情况

复垦静态总投资8.463万元,亩均投资3485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万元,其他费用0.675万元,监测费1.28万元,管护费0.298万元,预备费0.21万元。

三、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损毁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静态投资是否合理。

3.生产年限到期没有进行复垦的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2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和静县建设路988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百虎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