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G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外部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包1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
申请单位: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验收单位: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验收日期:2025年9月16日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和静县阿拉沟乡、巴仑台镇附近,总用地面积为17.9967公顷,原为临时用地项目地块,批准使用期限自2023年5月18日始至2025年5月18日止。项目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复垦任务。
二、损毁土地情况
项目损毁土地3.7333公顷,损毁方式为压占损坏和挖损,项目未使用面积14.264公顷。
三、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项目应实施土地复垦面积17.9967公顷,应复垦压占损毁面积3.7333公顷。复垦后,草地17.7608公顷、未利用地0.0777公顷、河流水面0.1033公顷、农村道路0.0512公顷、农村宅基地0.0026公顷、公路用地0.0011公顷。
四、验收过程与结论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9月16日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验收标准实地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勘察、资料审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评估,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质量符合种植条件,验收组认定该项目验收合格。
五、确认意见
综上所述,和静县自然资源局确认G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外部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包1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申请单位可向和静县自然资源局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中支取结余费用的80%。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将在最终验收合格的5年内对G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外部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包1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复垦效果达到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要求的,退还剩余土地复垦费用。
六、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复垦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结果不达标可以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七、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1月13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和静县建设路988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百虎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验收结果(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