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文件规定,对《新疆和静镇夏翁沟口石灰岩普查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对公众征询意见的公示文件要求,公示如下:
1.1编制背景及过程
“新疆和静县夏翁沟口石灰岩矿普查”由巴州泽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通过招拍挂取得的矿业权,巴州泽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于2023年9月委托乌鲁木齐瑞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地质勘查工作,2024年5月16日,《新疆和静县夏翁沟口水泥用石灰岩矿勘探报告》评审意见书巴矿协资储评【2024】20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估算水泥用石灰岩矿石总资源量1118.61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407.06万吨,控制资源量219.26万吨,探明+控制资源量占总资源量的56%;推断资源量492.29万吨,占总资源量的44%。
巴州泽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尽快开发利用,早日实现资源转换为经济,为了加快建设进度,本项目申请用地2.7312公顷(40.968亩),拟占用土地位于和静县和静镇境内,占地类型为临时用地,用于新疆和静县夏翁沟口石灰岩矿建设过程中的破碎线、生活区和堆料场的建设使用。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要求,及时复垦利用被损毁的土地,充分挖掘废弃土地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改善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巴州泽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7月中旬委托巴州德源宏鑫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新疆和静县夏翁沟口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该单位编制组成员多次对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基础资料,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土地权利人,咨询和了解了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土地复垦规定,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新疆和静县夏翁沟口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附图、附件。
1.2复垦方案摘要
1.2.1服务年限
该项目为新疆和静县夏翁沟口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项目,临时用地试用期为2年(包括勘查准备期和勘查施工期,2025年7月-2027年6月)。土地复垦滞后于勘查期,由于气候特征的影响,设计复垦施工期为2个月(2027年7月—2027年8月)。由于本次申请的临时用地类型为裸岩石砾地,不再设置管护期。
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2年2个月,即施工期为2025年7月-2027年6月,复垦期为2027年7月—2027年8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重大工程不超过四年的规定。
1.2.2工程涉及各类土地面积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2.7312公顷,均为临时用地,土地类型均为裸岩石砾地。方案涉及具体各类用地面积见表1-1所示。
表1-1 方案涉及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拟损毁面积(hm2) |
已损毁面积(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12 |
其他土地 |
1207 |
裸岩石砾地 |
2.7312 |
0.0000 |
100 |
合计 |
2.7312 |
0.0000 |
100 |
1.2.3土地损毁情况
本次申请的2.7312公顷临时用地,均为拟损毁土地,具体见表1-2。
表1-2 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表
毁分区 |
二级地类 |
拟损毁面积(hm2) |
已损毁面积(hm2) |
主要损毁方式 |
损毁程度 |
生活区 |
裸岩石砾地 |
0.0942 |
0.000 |
压占 |
重度 |
破碎线 |
裸岩石砾地 |
1.3037 |
0.0000 |
压占 |
|
堆料场 |
裸岩石砾地 |
1.3333 |
0.0000 |
压占 |
|
合计 |
2.7312 |
0.0000 |
|
|
1.2.4土地复垦目标
在尽量确保复垦方向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周边景观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征,确定项目区最终的土地复垦方向、复垦面积及土地复垦率。本方案土地复垦目标为恢复原有地类,本方案复垦区责任范围面积2.7312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2.7312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本方案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1-3。
表1-3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复垦前二级地类 |
复垦前/hm2 |
复垦后二级地类 |
复垦后/hm2 |
变幅/% |
裸岩石砾地 |
2.7312 |
裸岩石砾地 |
2.7312 |
0% |
1.2.5复垦的投资情况
复垦静态总投资5.82万元,静态亩均投资1420.18元。其中:工程施工1.00万元,其他费用3.60万元,监测费1.08万元,管护费0.00万元,预备费0.14万元。
三、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损毁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静态投资是否合理。
3.服务年限到期没有进行复垦的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和静县建设路988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百虎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