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文件规定,对《新疆内陆河开都河近期防洪工程开都河巴润哈尔莫敦镇(开来村段)防洪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对公众征询意见的公示文件要求,公示如下:
1.1 编制背景及过程
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建设的发展,但在项目生产建设中,因挖损、压占等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损毁及生态环境的恶化。土地复垦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资源保护的矛盾,防止环境污染、恢复生态平衡、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1989年实施的《土地复垦规定》提出了“土地复垦应当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有土地复垦任务的企业应当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为加强生产建设活动土地复垦管理工作,2006年国土资源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初步建立了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审查制度。目前,国土资源部及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经将土地复垦方案作为审批建设用地及采矿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开展了土地复垦方案咨询论证及审查工作。2011年3月5日公布实施的《土地复垦条例》,从立法角度明确建立了复垦方案编报与审查制度,并强调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必须参照土地复垦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011年5月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13.1-2011—TD/T1031-7-2011),对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深度及报告编制要求等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开都河流域位于天山南坡,塔里木盆地北缘,地理坐标介于东经82°58′~86°55′和北纬41°47′~43°21′之间,北与玛纳斯河、呼图壁河接壤。开都河发源于天山中部艾尔宾、伊连哈比尔尕、那拉提、科克铁克等山脉,是巴州产水量最大、属雨雪混合补给的河流,是巴州主要的产水区。主源哈尔尕特沟发源于哈尔尕特达坂,主流自东向西经小尤勒都斯盆地至巴音布鲁克水文站,而后折转东南,经大尤勒都斯盆地至呼斯台西里,该点以上为上游。再经峡谷段至大山口水文站(为出山口),测站以上集水面积19022km2,测站以下约20km到达开都河灌区首端——开都河第一分水枢纽,该点以上至呼斯台西里为中游,该点以下至河口为下游。在下游段,开都河从右岸汇纳霍拉沟的部分汛期水量,从左岸汇纳莫呼查汗沟、哈合仁郭楞沟及黄水沟西支的部分水量,再经焉耆回族自治县城东南约11km流至宝浪苏木分为东、西两支,东支注入博斯腾湖大湖,西支注入博斯腾湖西南部小湖群,河流全长560km。
工程区位于开都河中游的冲积平原区上,地形平坦开阔,地势整体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起伏不大,纵坡较小,海拔高程一般为1100~1200m。工程区主要地貌单元为冲洪积平原区。
拟建工程位于开都河右岸巴润哈尔莫敦镇开来村段,项目区段河道总体上较顺直宽浅,河道纵坡较陡,河床主槽不固定,水流呈多股,摆动幅度较大,河床内有较大面积的浅滩,河道浅滩上分布有少量红柳灌木。河道河床质为中砾质,洪水横流漫溢,冲淘塌岸严重。
经当地各族群众多年努力,项目区河段上虽然修筑了一些防洪堤、护岸及短丁坝,但抵御洪水的能力较低,已建防洪工程的设计防洪标准大多数都低于5年一遇,较大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洪水,仍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每年开都河汛期到来地方政府都要组织人民群众抗洪抢险队伍,日夜巡堤,防洪负担和压力极大,洪水几乎每年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水土流失,修堤、抗洪、救灾、生产自救给两岸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及精神负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对项目区险工险段进行防护治理,不仅可减少每年的防洪投入,而且对保障和促进当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也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土地损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七部委(局)《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和《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及时复垦利用被损毁的土地,充分挖掘废弃土地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改善生产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静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于2025年2月委托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新疆内陆河开都河近期防洪工程开都河巴润哈尔莫敦镇(开来村段)防洪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编制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多次对现场进行踏勘,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规划状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的基础资料,结合项目区的地形地貌、生态环境现状和开发对土地的影响,依据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确定了该项目土地复垦范围,复垦目标及复垦工艺。在方案编制时,采用公众参与的方式,与当地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相关人员座谈,通过大量的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多次咨询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生态学、土壤学等专家的意见,详细了解有关项目建设情况,使方案具有科学性,在管理监督和执行上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并于2025年5月编制完成了《新疆内陆河开都河近期防洪工程开都河巴润哈尔莫敦镇(开来村段)防洪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编制本土地复垦方案,将该项目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该工程沿线地区的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提供依据。
1.2 复垦方案摘要
1.2.1 方案服务年限
本项目属于改造项目,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原则上为项目建设期限。根据《新疆内陆河开都河近期防洪工程开都河巴润哈尔莫敦镇(开来村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自开工之日起总建设工期为8个月,由于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的实施涉及多个区域且施工较为复杂,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结合现场踏勘调查及项目整体进度情况,临时用地使用时间拟定为1年,由于项目临时用地涉及林地、草地,复垦后需要设置管护期3年。
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服务年限为4年=工程建设期(1年)+管护期(3年)。
1.2.2复垦范围及土地面积
本方案永久性建设用地面积为16.5150hm2;临时用地损毁土地面积为3.2286hm2。损毁土地面积为临时用地面积;复垦区总面积为损毁土地面积与永久性建设面积之和,为19.7436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即为拟损毁土地面积3.2286hm2。
表1-1方案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 单位:hm2
项目用地构成 |
占地面积 |
|
永久性建设用地 |
新建防洪堤总长度为7.598km,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其中桩号5+650~6+016、6+219~9+295、9+630~13+248段,新建防洪堤7.06km;桩号6+016~6+219、+295~9+630段、新建防洪堤0.538km |
16.5150 |
临时用地 |
临时排水沟 |
3.2286 |
小计 |
3.2286 |
|
复垦区 |
永久性建设用地 |
16.5150 |
损毁土地 |
3.2286 |
|
合计 |
19.7436 |
|
复垦责任范围 |
损毁土地 |
3.2286 |
1.2.3土地损毁情况
本方案临时用地损毁范围面积为3.2286hm2,全部为拟损毁土地。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1.5643hm2)、草地(0.3527hm2)、住宅用地(0.4322hm2)、交通运输用地0.0025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793hm2)、其他土地(0.0839hm2)。土地损毁形式为挖损,土地损毁程度为中度。项目临时用地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2。
表1-2土地损毁情况表
用途 |
临时排水沟(4处) |
合计 |
|
用地性质 |
临时占地 |
||
损毁形式 |
挖损 |
||
损毁面积(hm2) |
3.2286 |
3.2286 |
|
林地 |
1.5643 |
1.5643 |
|
其中 |
灌木林地 |
1.3616 |
1.3616 |
灌丛沼泽 |
0.2027 |
0.2027 |
|
草地 |
0.3527 |
0.3527 |
|
|
其他草地 |
0.3527 |
0.3527 |
住宅用地 |
0.4322 |
0.4322 |
|
其中 |
农村宅基地 |
0.4322 |
0.4322 |
交通运输用地 |
0.0025 |
0.0025 |
|
其中 |
农村道路 |
0.0025 |
0.0025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0.793 |
0.793 |
|
其中 |
河流水面 |
0.7394 |
0.7394 |
内陆滩涂 |
0.0536 |
0.0536 |
|
其他土地 |
0.0839 |
0.0839 |
|
其中 |
裸土地 |
0.0385 |
0.0385 |
裸岩石砾地 |
0.0454 |
0.0454 |
1.2.4土地复垦目标
在确保复垦方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景观保持一致的情况下,依据项目区自然、社会经济情况及本方案第四章可行性分析,确定项目区最终的土地复垦方向、复垦面积及土地复垦率。本方案拟复垦土地面积3.2286hm2,实际复垦土地面积3.2286hm2,土地复垦率为100.00%。
表1-3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面积hm2 |
变化幅度 |
|||
复垦前 |
复垦后 |
% |
|||
合计(hm2) |
3.2286 |
3.2286 |
0 |
||
林地 |
(03) |
1.5643 |
1.5643 |
0 |
|
其中 |
灌木林地 |
(0305) |
1.3616 |
1.3616 |
0 |
灌丛沼泽 |
(0306) |
0.2027 |
0.2027 |
0 |
|
草地 |
(04) |
0.3527 |
0.3527 |
0 |
|
|
其他草地 |
(0404) |
0.3527 |
0.3527 |
0 |
住宅用地 |
(07) |
0.4322 |
0.4322 |
0 |
|
其中 |
农村宅基地 |
(0702) |
0.4322 |
0.4322 |
0 |
交通运输用地 |
(10) |
0.0025 |
0.0025 |
0 |
|
其中 |
农村道路 |
(1006) |
0.0025 |
0.0025 |
0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1) |
0.793 |
0.793 |
0 |
|
其中 |
河流水面 |
(1101) |
0.7394 |
0.7394 |
0 |
内陆滩涂 |
(1106) |
0.0536 |
0.0536 |
0 |
|
其他土地 |
(12) |
0.0839 |
0.0839 |
0 |
|
其中 |
裸土地 |
(1206) |
0.0385 |
0.0385 |
0 |
裸岩石砾地 |
(1207) |
0.0454 |
0.0454 |
0 |
1.2.5土地复垦的投资情况
本项目土地复垦投资依据复垦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估算,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27.88万元,亩均投资为0.5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6.31万元,其他费用为1.83万元,监测与管护费为9.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0.54万元。由于价差预备费按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1340号执行,价差预备费按零计列。
表1-4 复垦投资年度计划表
复垦阶段 |
复垦年度 |
复垦任务与措施 |
复垦静态总投资(万元) |
|
复垦任务 |
主要复垦措施 |
|||
第一阶段 |
开工后1-2季度 |
针对临时用地草地表层土进行剥离 |
表土剥离 |
1.46 |
第二阶段 |
开工后2年 |
针对所有临时用地复垦 |
土地平整、表土回覆、恢复植被、排水沟回填等 |
17.22 |
第三阶段 |
项目竣工后第1年 |
管护与监测工程:针对植被区域每年1次补植、2次监测、4次灌溉 |
补种、监测、灌溉等管护措施 |
3.4 |
项目竣工后第2年 |
3.1 |
|||
项目竣工后第3年 |
2.7 |
三、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损毁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静态投资是否合理。
3.生产年限到期没有进行复垦的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3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和静县建设路988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百虎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