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文件规定,对《和静双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对公众征询意见的公示文件要求,公示如下:
1.1编制背景及过程
“石英岩矿主要用于玻璃、陶瓷的制造,冶金以及制造集成电路、光伏产品的原材料等用途。随着市场对玻璃原料用石英岩矿的需求呈快速式增长,导致目前石英岩矿市场需求量大幅增加,大致了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进行概略研究,对是否具有进一步地质工作价值作出评价,估算推断资源量,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可供详查的范围。
本项目共占地1.02hm2(15.285亩),拟占用土地位于和静县辖区,占地类型全部为临时占地,其中包括临时便道(1.02hm2)。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落实国土资源部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11〕421号)文件要求,及时复垦利用被损毁的土地,充分挖掘废弃土地潜力,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改善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和静双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6月委托乌鲁木齐金辉永福矿业有限公司编制《和静双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该公司经过对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调查,收集相关基础资料,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和土地权利人,咨询和了解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土地复垦规定,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和静双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1.2复垦方案摘要
1.2.1服务年限
该项目为和静双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临时用地,工程施工期为2年(包括施工准备期和主体工程施工期,2025年6月-2027年5月)。土地复垦滞后于建设期,设计复垦施工期为6个月(2027年6月—2027年12月)。同时,考虑本项目自然条件的限制性,初步制定3年的管护期(2028年1月—2030年12月)。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为5年6个月,即2025年6月—2030年12月。
1.2.2工程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02hm2(15.285亩),全部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损毁土地面积为1.02hm2(15.285亩)。则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为1.02hm2(15.285亩)。方案涉及具体各类用地面积见表1-1所示。
表1-1 方案涉及各类土地面积表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04 |
草地 |
0403 |
其他草地 |
0.0110 |
0.5% |
23 |
其他土地 |
2307 |
裸岩石砾地 |
1.0149 |
99.5% |
合计 |
1.02 |
100 |
土地质量评价: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统计结果,项目区内土地为其他草地面积所占比例0.5%,裸岩石砾地占99.5%。
(1)草地
项目区内草地为其他草地,占地面积为0.0110hm2,主要植被是中生杂草、禾草等,伴生种主要是茅草、苔草、冰草等。土壤类型为荒漠土,大面积分布于山前冲洪积平原和山区沟谷盆地低山丘陵区及现代河床中也有分布,厚度在数十米至百余米以上。
1.2.3土地损毁情况
本方案临时用地面积为1.02hm2(15.285亩),其中包括临时便道(1.02hm2)。临时用地损毁地类为草地中的其他草地、其他土地中的裸岩石砾地,土地损毁形式为挖损和压占。
表1-2 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
土地损毁形式 |
评价因子 |
土地损毁程度 |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
压占、挖损 |
表土层损毁厚度 |
<10cm |
10-20cm |
>20cm |
坡度 |
<6° |
6-15° |
>15° |
|
压占物 |
原始土壤 |
原始土壤和岩石混合物 |
岩土、砾石、建筑物、建筑垃圾 |
根据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1-2,确定临时便道拟损毁土地损毁程度为中度。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3,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4。
表1-3 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表
用地范围 |
面积/hm2 |
损毁程度 |
备注 |
||
临时性建设用地 |
拟损毁 |
临时便道 |
1.02 |
中度 |
纳入复垦责任范围 |
合计 |
1.02 |
表1-4 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表
一级评价单元 |
土地类型 |
损毁方式 |
损毁程度 |
损毁面积hm2 |
临时便道 |
其他草地 |
挖损、压占 |
中度 |
0.0110 |
裸岩石砾地 |
压占 |
轻度 |
1.0149 |
|
合计 |
— |
— |
— |
1.02 |
1.2.4土地复垦目标
在尽量确保复垦方向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周边景观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征,确定项目区最终的土地复垦方向、复垦面积及土地复垦率。本方案土地复垦目标为恢复原有地类,本方案复垦区责任范围面积1.02hm2(15.285亩),拟复垦土地面积1.02hm2(15.285亩),土地复垦率为100%。本方案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1-5。
表1-5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复垦前/hm2 |
复垦后/hm2 |
变幅/% |
草地 |
其他草地 |
0.0110 |
0.0110 |
0% |
其他土地 |
裸岩石砾地 |
1.0149 |
1.0149 |
0% |
合计 |
1.02 |
1.02 |
0% |
1.2.5复垦的投资情况
本项目复垦投资依据复垦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估算,复垦静态总投资1.9476 万元,静态亩均投资1274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0235 万元,其他费用0.3816 万元,监测费0.5万元,管护费0.0003万元,预备费0.0422万元。
三、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损毁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静态投资是否合理。
3.生产年限到期没有进行复垦的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和静县建设路988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百虎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