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文件规定,对《S12 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和静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对公众征询意见的公示文件要求,公示如下:
1.1编制背景及过程
S12 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网规划(2021-2050 年)》中“六大工程”(“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工程、成环成网重点工程、国家边防公路重点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交旅融合重点工程、智慧公路重点
工程)进出疆东西大通道中“横二”的重要部分。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6-2030 年)》中“六横六纵六联”(6 条东联西出通道、6 条南北贯通通道、6 条联络线)高速公路网中“横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东联西出通道,是对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通道的重要完善。项目的建设对“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交通强国,完善区域干线公路网,优化国际区际运输通道布局,提高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提升天山北坡经济带经济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S12 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是 S12 线的东段,位于吐鲁番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终点位于巴仑台,项目里程为 237.837 千米,建设里程为 209.007 千米,乌拉斯台至巴仑台段与在建G0711 线共线,共线长 28.83 千米。本项目申请用地,其中永久性征地面积约为 1276.5158 公顷,为公路用地,临时用地占地面积共计为 257.2322 公顷,为弃土场、拌合站、取料场、施工驻地及外部供水管道等用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第 592 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时复垦利用被损毁的土地,充分挖掘废弃土地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和改善生产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新疆南天山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年 2 月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编制《S12 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和静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人员多次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的基础资料,并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相关规定,反复讨论修改,最终编制完成《S12 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和静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1.2复垦方案摘要
1.2.1服务年限
根据《S12 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仑台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项目计划于 2025年3月开始建设,计划于2029年3月底竣工,总工期为4年;根据项目特点,临时工程用地待工程结束后方可恢复,计划复垦施工总工期为7个月,即2029年4月—2029年10月。同时,考虑本项目自然条件和复垦方向为原地类,本复垦方案设置3年管护期,管护时间为2029年11月-2032年10月。最终确定本复垦方案的服务年限为7年7个月,即 2025年3月-2032年10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1年2个月,即2025年1月—2026年2月。
1.2.2方案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
本项目占地包括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永久性用地面积为1276.5158公顷,和静县临时性用地面积为257.2322 公顷。
本复垦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257.2322公顷。方案涉及具体各类用地面积见表1-1所示。
表 1-1 方案涉及的各类土地
项目用地名称 |
占地面积(公顷) |
|
永久性建设用地 |
公路用地 |
1276.5158 |
临时性用地 |
弃土场 |
28.4604 |
拌合站 |
23.7290 |
|
取料场 |
201.5770 |
|
外部供水管道 |
3.1325 |
|
施工驻地 |
0.3333 |
|
本复垦方案复 垦责任范围 |
临时用地 |
257.2322 |
1.2.3土地损毁情况
在编制本复垦方案期间本项目未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对土地的损毁主要拟部署弃土场、拌合站、取料场、施工驻地及外部供水管道等临时用地,土地损毁形式主要为挖损和压占,损毁土地面积共计 257.2322 公顷。根据基础资料和现场踏勘及与施工单位人员沟通确认。本项目损毁土地全部为拟损毁土地。本方案临时用地涉及弃土场、拌合站、取料场、施工驻地及外部供水管道。各场地损毁情况如下:
弃土场:损毁土地面积合计 28.4604 公顷,共设置 2 处,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与裸土地。弃土场损毁时序为:在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等主体工程施工建设时,对主体工程表土清废产生的弃土,拉运至弃土场填埋,损毁时间为施工期。损毁类型为压占,损毁程度为重度。
拌合站:损毁土地面积合计 23.7290 公顷,共设置 5 处,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为沼泽草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公路用地、河流水面。拌合站损毁时序为:在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等主体工程施工建设时,对主体工程提供拌合混凝土、预制梁等,损毁时间为施工期。损毁类型为压占,损毁程度为中度。
取料场:损毁土地面积合计 201.5770 公顷,共设置 8 处,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河流水面、裸土地。取料场损毁时序为:在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等
主体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需在设定取料场开挖取土料,损毁时间为施工期。损毁类型为挖损,损毁了土壤结构,损毁程度为重度。
外部供水管道:损毁土地面积合计 3.1325 公顷,共设置 2 条,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为沼泽草地、天然牧草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河流水面。外部供水管道损毁时序为:在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等主体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对主体工程供水,损毁时间为施工期。损毁类型为挖损,损毁了土壤结构,损毁程度为重度。
施工驻地:损毁土地面积为 0.3333 公顷,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为其他草地、公路用地。施工驻地损毁时序为:在施工期为施工人员提供办公、住宿场地。损毁类型为压占,损毁程度为中度。
表1-2 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表
损毁单元 |
面积 (公顷) |
地类 |
损毁 |
损毁 |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方式 |
程度 |
||||
弃土场 |
20.1538 |
04 |
草地 |
0401 |
天然牧草地 |
压占 |
重度 |
8.3066 |
12 |
其他土地 |
1206 |
裸土地 |
|||
小计 |
28.4604 |
|
|
|
|
|
|
拌合站 |
0.0184 |
00 |
湿地 |
0402 |
沼泽草地 |
压占 |
中度 |
18.5196 |
04 |
草地 |
0401 |
天然牧草地 |
|||
4.4758 |
04 |
草地 |
0404 |
其他草地 |
|||
0.0016 |
10 |
交通运输 用地 |
1003 |
公路用地 |
|||
0.7136 |
11 |
水域及水 利设施用地 |
1104 |
河流水面 |
|||
小计 |
23.7290 |
|
|
|
|
|
|
取料场 |
119.2114 |
04 |
草地 |
0401 |
天然牧草地 |
挖损 |
重度 |
16.2419 |
04 |
草地 |
0404 |
其他草地 |
|
0.6335 |
11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 地 |
1104 |
河流水面 |
|
|
65.4902 |
12 |
其他土地 |
1206 |
裸土地 |
|||
小计 |
201.5770 |
|
|
|
|
|
|
外部供水管道 |
0.2141 |
00 |
湿地 |
0402 |
沼泽草地 |
挖损 |
重度 |
2.8243 |
04 |
草地 |
0401 |
天然牧草地 |
|||
0.0101 |
10 |
交通运输 用地 |
1003 |
公路用地 |
|||
0.0715 |
10 |
交通运输 用地 |
1006 |
农村道路 |
|||
0.0125 |
11 |
水域及水 利设施用地 |
1104 |
河流水面 |
|||
小计 |
3.1325 |
|
|
|
|
|
|
施工驻地 |
0.3327 |
04 |
草地 |
0404 |
其他草地 |
压占 |
中度 |
0.0006 |
10 |
交通运输用地 |
1003 |
公路用地 |
|||
小计 |
0.3333 |
|
|
|
|
|
|
合计 |
257.2322 |
|
|
|
|
|
|
(1)土地复垦目标
本复垦方案土地复垦目标为恢复原有地类,拟损毁土地面积 257.2322 公顷,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 257.2322 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 257.2322 公顷,复垦率为 100%。本项目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见表 1-3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复垦前/公顷 |
复垦后/公顷 |
变幅/% |
||
00 |
湿地 |
0402 |
沼泽草地 |
0.2325 |
0.2325 |
0 |
04 |
草地 |
0401 |
天然牧草地 |
160.7091 |
160.7091 |
0 |
0404 |
其他草地 |
21.0504 |
21.0504 |
0 |
||
10 |
交通运输用地 |
1003 |
公路用地 |
0.0123 |
0.0123 |
0 |
1006 |
农村道路 |
0.0715 |
0.0715 |
0 |
||
11 |
水域及水利 设施用地 |
1104 |
河流水面 |
1.3596 |
1.3596 |
0 |
12 |
其他土地 |
1206 |
裸土地 |
73.7968 |
73.7968 |
0 |
合计 |
257.2322 |
257.2322 |
|
表 1-3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复垦的投资情况
本项目复垦责任主体为新疆南天山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土地复垦投资估算,本项目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1521.8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181.73万元;其他费用169.3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0.53万元;监测费用9.12万元;管护费121.14万元。其中各标段土地复垦投资费用见表1-5。
序号 |
工程或项目名称 |
总计费用 (万元) |
其中(单位:万元) |
|||||
六标段 |
七标段 |
八标段 |
九标段 |
十标段 |
十七标段 |
|||
— |
工程施工费 |
1181.73 |
90.87 |
109.83 |
389.15 |
442.08 |
12.29 |
137.52 |
二 |
其他费用 |
169.34 |
13.02 |
17.02 |
54.48 |
63.35 |
1.76 |
19.71 |
三 |
预备费 |
40.53 |
3.12 |
3.81 |
13.31 |
15.16 |
0.42 |
4.72 |
表 1-5 各标段土地复垦投资统计表
四 |
监测费 |
9.12 |
0.64 |
2.3 |
2.6 |
2.3 |
0.64 |
0.64 |
五 |
管护费 |
121.14 |
2.03 |
5.77 |
55.03 |
51.80 |
2.03 |
4.47 |
六 |
静态总投资 |
1521.86 |
109.68 |
138.73 |
514.57 |
574.69 |
17.14 |
167.05 |
三、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损毁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静态投资是否合理。
3.生产年限到期没有进行复垦的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6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和静县建设路988号
联系人:王百虎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