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和静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点击数:


解读单位: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巴特巴依尔  党组副书记、局长

解读时间:202643

1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背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意见》《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和提升耕地地力等有机衔接,结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粮食生产实际,将资金优先补贴符合条件种植小麦的耕地,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调动种植小麦积极性,确保我县口粮供给绝对安全。

2、方案出台的依据:依据是自治农业农村2026年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办种植20261文件精神。

3、补贴的对象、条件、标准:

补贴范围:2026年自治区下达各地小麦生产目标任务。

补贴对象在耕地上合法从事小麦的实际种植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补贴标准:种植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补贴条件: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土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2.补贴耕地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具体措施3.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小麦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4.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4、补贴发放方式:由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县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耕地补贴面积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向县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要求:2026730日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


和静县2026大豆种植护补贴政策解读


1实施大豆种植补贴实施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扩种大豆油料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开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的通知》精神,2025—2027年自治区继续实施大豆种植补贴政策,切实保障大豆种植收益

2、方案出台的依据:依据是自治农业农村2026年自治区大豆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办种植20261文件精神。

3、补贴的对象、条件、标准:

补贴范围:2026年自治区下达各地大豆生产目标任务

补贴对象所有合法的实际大豆种植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补贴面积:以大豆实际种植者申报的补贴面积为基础,地县乡村严格开展面积核实,对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大豆播种净面积核定补贴;对于大豆播种后,非不可抗拒因素出现大豆产量极低或者基本无产量的情,经综合分析研判,据实核减面积;对于其他未列出的情况,可参照以上方式据实确定补贴面积,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300元。

4、补贴发放方式:由种植者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校实,进行实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县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补贴面积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向县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5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要求:20261015日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


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202643

    相关链接:2026年和静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