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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静国划2025-1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同意静国划2025-1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5〕123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7-24 16:44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5-01124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具和静县静国划202511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批复的请示》(静自然资发〔2025314号)收悉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静国划202511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地现批复如下:

静国划202511号宗地实施项目为S12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仑台公路项目位于和静县阿拉沟乡、巴伦台镇范围内,面积417.2986公顷(合6259.479亩)权属为国有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新疆南天山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宗地以划拨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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