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具和静县静国划2025-1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批复的请示》(静自然资发〔2025〕314号)收悉。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静国划2025-1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地。现批复如下:
静国划2025-11号宗地,实施项目为S12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仑台公路项目,位于和静县阿拉沟乡、巴伦台镇范围内,面积417.2986公顷(合6259.479亩),权属为国有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新疆南天山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该宗地以划拨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