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具巴依尔用地终止闲置土地处置程序批复的请示》(静自然资发〔2025〕223号)收悉。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该宗地位于和静县新兴产业区内、希望路南侧、建设五路西侧,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0.588公顷(合8.82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工作衔接的意见》(法〔2024〕33号)相关规定,同意终止巴依尔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不再收取闲置费。请你局依法办理终止闲置调查认定等相关程序,并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项目尽快竣工投用。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