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具和静县2025-19号等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批复的请示》(静自然资发〔2025〕226号)收悉。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2025-19号等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现批复如下:
2025-19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额勒再特片区农副产品加工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东侧、和静县大漠疆雪酒业有限公司北侧,面积3.7976公顷(合56.964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土地评估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
2025-24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巴伦台镇直属境内、国道G216线K1072公里处以东、新疆和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北侧,面积5.1005公顷(合76.5075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土地评估价按86元/平方米执行。
2025-25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巴伦台镇直属境内、国道G216线K1072公里处东侧、新疆和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北侧,面积4.9348公顷(合74.022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土地评估价按86元/平方米执行。
以上3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