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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和静县静国划2025-8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同意和静县静国划2025-8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5〕94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6-03 16:25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5-011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具和静县静国划2025-8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批复的请示》(静自然资发〔2025〕217号)收悉。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静国划2025-8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地。现批复如下:

一、静国划2025-8号宗地,项目名称为和静县科克乌苏水电站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和静县哈尔莫敦镇山区,距和静县城约68公里,面积0.3238公顷(合4.857亩),权属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和静县科克乌苏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静国划2025-10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规划区范围内,国道217线北侧,面积0.4153公顷(合6.23亩),权属为国有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上2宗地以划拨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