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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巴州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新强)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同意巴州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新强)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5〕54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4-03 16:10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5-01108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具巴州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新强)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批复的请示》(静自然资发2025149)收悉,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巴州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新强)变更部分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27.95万元。

请你局与巴州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新强)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巴州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新强)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和相关税费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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