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代理县长 丹木仁加甫·达木苏荣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履行县人民政府党组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副县长 彭春华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工业、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统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对口援疆、数字化发展和政务公开、外事、机关事务、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数字化发展局、外事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审计局、统计局。联系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和静金融监管支局、国家统计局和静调查队、国网和静县供电公司、中国邮政和静分公司、烟草专卖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保险公司、工商联、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车务段。
副县长 王敬波 负责民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县政协、总工会、团委和库尔勒公路局和静公路管理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执法支队和静执法大队、中国电信和静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和静县分公司、中国联通和静县分公司。
副县长 李虎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消防救援局。联系侨联。
副县长 吾斯曼·克然木 负责民族宗教、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县人民武装部、残联、红十字会和驻县部队、兵团第二师驻县各团场。
副县长 李磊 协助彭春华同志抓好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联系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
副县长 道顿 负责农业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畜牧兽医、水利、林草、气象、供销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县气象局、巩乃斯国有林管理局、乌拉斯台农场。
副县长 吕晶 负责教育(语言文字工作)、科学技术、产教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联系巴音布鲁克景区管委会、巩乃斯景区管委会和县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联合会、文联、妇联。
各副县长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