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具依法无偿收回巴州钰涛商贸有限公司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的请示》(静自然资发〔2025〕312号)收悉。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依法无偿收回巴州钰涛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矿业区片区纬二路以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0.8659公顷(合12.9885亩),不再收取土地闲置费;依法无偿收回和静县汇鑫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和静县和静镇克再村林场以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4.8277公顷(合72.4155亩),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销原土地证书。
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