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4年和静县农村公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0.39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2024年和静县农村公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按规定使用和静县本年度当地指标。
二、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按规定及时将有关内容填报上传至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并呈报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备案。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