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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2025-22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同意2025-22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5〕112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7-23 16:30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5-01118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具和静县202522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批复的请示》(静自然资发〔2025305号)收悉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202522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现批复如下:

202522宗地位于和静县团结西路北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面积0.082015公顷(合1.2302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土地评估价按936/平方米执行。

202531宗地位于和静县巴伦台镇人民政府(原址)对面、国道218线西侧,面积0.1344公顷(合2.016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土地评估价按156.81/平方米执行。

以上2宗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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