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党委批准,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对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副县长彭春华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和静调查队)、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税务局、邮政管理公司、国家电网和静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静支行、金融、保险工作。联系工业园区、铁路和工商联(商会)工作。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