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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确认的2026年二月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2026年2月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