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县福满香早餐店制售的油条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任务:和静县福满香早餐店制售的油条经抽样检验,检测出铝的残留量实测值为618mg/kg,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值≤100m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油条的《检验报告》编号为No:A2260478796301005C。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7月20日期间使用含铝的桂林牌桂花香甜泡打粉制作油条,且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限量使用该食品添加剂,导致当日生产油条铝的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处罚〔2026〕92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店在油条制售环节中,因制作过程控制不严,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导致所制售油条的铝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对店内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学习,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化自查工作,杜绝制售不合格食品。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