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县佳怡蔬菜水果店经营的大葱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佳怡蔬菜水果店经营的大葱经抽样检验,检测出噻虫嗪项目实测值为0.44㎎/㎏,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值≦0.3㎎/㎏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大葱的《检验报告》编号为№:2025-03SP121954。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该店2025年12月17日从和静县盛中蔬菜批发店,进购了11.2公斤大葱。当事人现场提供了供货商(和静县盛中蔬菜批发店)的营业执照、该批次葱的进货票据(页面标有该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具体销售蔬菜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巴州海宝国际商贸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入场销售检测合格证(入场日期:2025年12月14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当事人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不罚〔2026〕4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抽检的大葱噻虫嗪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