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的对和静县海云朵凉皮加工店制售的绿色凉皮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任务:和静县海云朵凉皮加工店制售的绿色凉皮经抽样检验,检测出柠檬黄的实测值为0.0274g/kg,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绿色凉皮的《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5652800842831363ZX。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在制作绿色凉皮时添加了果绿食品添加剂,该添加剂含柠檬黄、亮蓝、食用盐成分。2025年8月21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对该作坊的绿色凉皮抽样检验,检出柠檬黄实测值为0.0274g/kg,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凉皮的违法行为。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处罚〔2025〕138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作坊制售的绿色凉皮经抽样检验,检测出柠檬黄的实测值为0.0274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问题系从业人员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的专业知识不足,未准确掌握果绿添加剂的适用食品类别,误将果绿用于凉皮所致。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全面排查在售及库存凉皮,杜绝违规产品流通;二是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培训,重点讲解GB2760标准中凉皮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建立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保管、领用、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详细记录采购来源、使用量等信息,台账保存不少于两年。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