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县马记明辉油房(马婷婷)生产的葵花籽油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任务:和静县马记明辉油房生产的葵花籽油经抽样检验,检测出苯并[a]芘的实测值为12.6μg/kg,不符合GB2760-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值≤10μ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葵花籽油的《检验报告》编号为№:DBJ25652800842831333ZX。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当事人自6月13日起将压榨的葵花籽油改灌至1号储油罐,并以17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2025年7月3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从该油房1号罐中抽取了4.1kg用于抽检,经抽样检验检测出苯并[a]芘的实测值为12.6μg/kg,不符合GB2760-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值≤10μ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处罚〔2025〕110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店此次葵花籽油苯并[a]芘超标,系压榨过程中机械设备故障堵料产生高温,且所用葵花籽原料存放时间较长导致。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开展全面自查,排查该批次油品不合格的潜在原因;二是对店内所有生产设备进行检修与维护;三是从伊犁重新采购新的葵花籽原料;四是目前新原料已到货,首批压榨的葵花籽油正准备送检,待检测合格后再启动销售。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