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的对和静县雷一家挂面厂生产的挂面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的对和静县雷一家挂面厂生产的挂面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Q/LYJ0001S-2022《花色挂面》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ZQJY-2025-W0511203。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该挂面厂于2025年3月1日生产了25袋荞麦挂面,一袋有5捆,销售价4元一捆。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挂面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及出厂检验报告等材料。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处罚〔2025〕27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批次挂面出现铅超标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原料管控和生产环节存在过程控制不严的问题,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问题批次挂面,并对生产环境和设备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当事人承诺,后续将严格筛选原料供应商,要求提供重金属检测合格证明,加强对原料的入厂抽检;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无污染物残留;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