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 当事人名称 | 案件性质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实施机构 |
巴静市监处罚[2025]6号 | 和静县新口味菜馆(王林虎)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参照《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第四条 | 不予行政处罚 | 2025.3.24 |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巴静市监处罚[2025]3号 | 和静县好幸运超市(阿孜古力·纳由甫) |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羊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 1.没收总重为63.35公斤、货值金额为3216.5元的3只半羊胴体; 2.罚款3000元(叁仟元整)。 |
2025.4.3 |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巴静市监处罚[2025]12号 | 和静县孕婴宝贝婴儿用品店 | 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1.没收涉案的5件儿童服装; 2处货值金额1.7倍罚款680元。 |
2025.4.16 |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巴静市监处罚[2025]8号 | 和静县娇兰佳人化妆品店 |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1.警告; 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37种67盒/瓶/袋化妆品(货值金额为7762.3元); 3.罚款2000.00元(贰仟元整) |
2025.4.27 |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巴静市监处罚[2025]14号 | 和静县文涛百货店 | 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 | 处货值金额1.3倍罚款793元 | 2025.4.22 |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巴静市监处罚[2025]25号 | 和静县蔡氏劳保用品店(罗章碧)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1.没收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3只(生产日期2024年9月,规格型号:JM-FL-681,标称生产单位深圳市蜂凌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2.没收违法所得30元(叁拾元整); 3.处以货值金额360元的1.7倍罚款612元(陆佰壹拾贰元整)。 罚没款合计:642元(陆佰肆拾贰元整)。 |
2025.5.8 |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