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文号 | 静 林草罚决字[ 2025]第30号 |
| 处罚名称 | 和静县润通矿业有限公司非法使用草原一案 |
| 违法事实 | 2025年6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核查过程中,发现和静县润通矿业有限公司在巴音布鲁克总场那热德分场草场内,未办理林草部门的临时征占用草地手续,新建彩钢房(11间),堆放机械设备使用草地面积为5.269亩。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限期责令整改 |
| 处罚内容 | 1、处9666.30元(玖仟陆佰陆拾陆元叁角整)。 2、责令限期整改。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和静县润通矿业有限公司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