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文号 | 静 林草罚决字[ 2025]第15号 |
| 处罚名称 | 图某某违法开垦一案 |
| 违法事实 | 2025年3月4日哈尔莫敦镇推送违法开垦线索,2025年3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地核查,哈尔莫敦镇夏尔莫敦村2组农民图尔荪·依马木艾山违法开垦1.9亩草地,用途为种植农作物。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 |
| 处罚类别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 处罚内容 | 1、处1000元的罚款(壹仟元整)。 2、责令你2025年5月15日前恢复原状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图某某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