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文号 | 静 林草罚决字[ 2025]第22号 |
| 处罚名称 | 和静县金吉利矿业有限公司非法使用草原一案 |
| 违法事实 | 2025年4月24日我局工作人员核查过程中,发现和静县哈尔莫敦镇夏季草场内,和静县金吉利矿业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办理林草部门的临时征占用草地手续,修建堆料场,违法使用草地面积为16.101亩。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限期责令整改 |
| 处罚内容 | 1、处23829.5元(贰万叁仟捌佰贰拾玖元伍角元)。 2、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貌。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和静县金吉利矿业有限公司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