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农民朋友、农膜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各相关单位:
农用地膜覆盖技术为农业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废旧地膜随意丢弃、掩埋、焚烧等问题,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农村环境恶化、畜禽健康受损,已成为影响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宜居的突出问题。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责任,依法科学使用、规范回收农田地膜,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守护和静县良田净土与优美生态,我们郑重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清危害,筑牢生态保护意识
1.危害耕地质量:残膜长期滞留土壤,破坏土壤结构、阻隔水肥传导、降低耕地肥力,影响种子萌发与作物根系生长,导致减产减收。
2.污染人居环境:残膜散落田间地头、沟渠道路,影响村容村貌;堵塞排灌渠系,影响灌溉排水与水体清洁。
3.威胁畜禽安全:残膜混入饲草、秸秆被牛羊误食,引发消化道疾病,严重时造成死亡。
4.造成大气污染:露天焚烧废旧地膜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人体健康与空气质量。
二、依法用膜,严守质量标准底线
1.严格执行标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及国家标准GB13735-2017,生产、销售、使用的农田地膜必须符合厚度≥0.01毫米、耐候期>180天,严禁厚度<0.01毫米超薄地膜、劣质掺假地膜进入田间。
2.鼓励绿色替代:积极选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从源头减少残膜污染,提升回收效率。
3.规范购销使用:购买时查验产品合格证、标识信息;使用者按要求建立使用记录,不使用不合格地膜。
三、规范回收,落实主体责任义务
1.及时全面捡拾:每季作物收获后,及时全面捡拾田间、地头、沟渠、路边残膜,做到应收尽收、不留死角,避免残膜长期滞留田间风化破碎、难以离田,确保回收彻底、高效。
2.规范归集上交:清除残膜中杂草、土块、秸秆、石子等杂质,分类送至指定回收站点,确保农田地膜回收率稳定达到85%以上。
3.严禁违规处置:坚决杜绝弃置、掩埋、焚烧废旧地膜,杜绝二次污染。
4.推行机械回收:鼓励农户、合作社购置残膜回收机械、秸秆还田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升回收质效。
四、知法守法,明确法律责任后果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农田地膜使用者、回收再利用企业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田地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田地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共治共享,共建和美生态家园
倡议全县农民朋友、经营主体、党员干部、农技人员携手同行,争做科学用膜的践行者、残膜回收的参与者、环境保护的监督者。主动学习地膜管理法规政策,积极参与残膜回收行动,互相监督、邻里互助,共同遏制“白色污染”,守护耕地健康、田园洁净、乡村美丽。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依法用膜、应捡尽捡、规范回收,以实际行动守护和静县的蓝天、碧水、净土,为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做出应有贡献!
倡议单位:和静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