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实际合法的大豆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对大豆实际种植者予以补贴。
(三)补贴标准。300元/亩。
(四)补贴面积的界定。以大豆实际种植者申报的补贴面积为基础,乡镇、村委会严格开展面积核实,对于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核实后的大豆播种净面积核定补贴;对于大豆播种后,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出现大豆产量极低或者基本无产量的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据实核减面积;对于其他未列出的情况,可参照以上方式据实确定补贴面积,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
(五)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由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县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县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补贴面积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附件:和静县大豆种植补贴申报和兑付流程
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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