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单位、各乡镇公开 / 农业农村局

关于《和静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1 19:29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字体:【

做好我县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补贴规范精准发放,现将《2025和静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612日至2025621日,公示期内对补贴项目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及时向和静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热米兰·乌斯曼

联系电话:0996-5022127

特此公示!

附件:2025和静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2025611

2025和静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按照自治农业农村2025年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稳步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和种粮积极性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在耕地上合法从事小麦的实际种植

)补贴标准。种植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补贴条件。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2.补贴耕地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提升耕地地力质量具体措施3.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小麦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4.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方法步骤

补贴面积的界定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他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由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县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耕地补贴面积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向县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求农户在补贴资金发放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进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资金安排和拨付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情况、自治区下达各地小麦生产目标以及历年结存资金三项因素,核定地县补助资金总额,由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补贴资金不足的,原则上由当地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补齐,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位。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对象,改变补贴标准范围,实现“应补尽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面积核准以及资金监督使用和绩效落实;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落实、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县人民政府承担补贴发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兑付资金、宣传解释等工作。乡(镇)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做好补贴面积的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运行监管机制,加强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注重绩效考核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同财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开展定期调度,确保730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工作,并于次年115日前将当年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巴州农业农村

解读:和静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