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单位、各乡镇公开 / 水利局

关于《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6-05-13 16:43 来源:县水利局
打印 字体:【

现就《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划分技术报告编制背景

近年来,和静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区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业带的发展和人口的聚集,对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必将会越来越高。为防止现有水源发生突发性污染事件对和静县居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避免单一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供水水源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制约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和静县计划新增一处饮用水水源地——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镇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24〕36号)第一章第三条“在用、备用、规划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我单位已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完成《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以下简称“划分技术报告”)

二、划分技术报告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

(六)《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24〕36号)

三、划分技术报告起草过程

2025年10月,我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本次编制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乡镇总体规划为依据,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坚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治理与防护相结合的原则,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U338-2018)进行合理划分,于2025年10月编制完成《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初稿,并开展内部审核、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编制完成《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

四、划分技术报告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写明水源保护区划分的目的、划分的依据、划分的技术路线。

第二章为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状况。主要阐述了饮用水水源所在区域或流域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城乡土地使用现状及水源地规划、水功能区划、重要生态功能区划等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现状与问题;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调查评价。

第三章为保护区划分与界定。主要阐明了确定各级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方法,选用的技术指标、数值计算方法及理由等;明确了划分结果及分析;明确了保护区定界方案。

第四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求。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水源水质监测网站的布置和预警监测,污染源监督、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

第五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投资估算。明确了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表,明确了规范化建设方案可达性。

第六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图件及有关说明。主要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登记表和相关图件情况。

附件:《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和静县水利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