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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水利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6-02-06 12:27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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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备注
1 和静县水利局 水库、水电站及二级、三级水电站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印发《自治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安发[2024]9号 每季度一次 现场检查 涉及防洪安全、视汛情、旱情开展。
2 和静县水利局 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含水利建设项目、农牧开发、矿产、交通等各类涉及征占地、挖填土石方等项目) 在建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每个项目建设期间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现场检查
3 和静县水利局 重点取用水企业 取水许可、取水用途、用水计划落实情况,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 每年检查两次 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