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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水利局关于对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10:54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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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4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996-5018171

传真:09965012607

通信地址:和静县天鹅湖北路1099号(农牧大厦11楼1107室)

邮箱:841300

附件: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

和静县水利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