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自治区、巴州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和静县锚定“河畅、岸绿、水清、景美”目标,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我县依托信息化平台强化数据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信息,规范开展河长日常巡河任务的统计、查询与派发工作,构建起规范化、精细化的河湖管护运行机制。全县共设置县级河长4名、乡镇级河长23名、村级河长33名,年度应完成巡河任务1240次;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副河长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累计开展河湖巡查1253次、2224.17小时、10009.78公里,有效构建起“河长牵头抓总、层层压实责任、各方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凝聚起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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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各级河长巡河开展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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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 |
巡河次数 |
巡河时长 |
巡河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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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河长 |
13 |
22.79 |
9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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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河长 |
266 |
409.02 |
292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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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河长 |
974 |
1792.36 |
6989.5 |
和静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