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和静县水利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霍尔古吐水电站建设征地实物进行复核,发现1处老旧羊圈和木屋,经和静县水利局、和静县林草局、和静县自然资源局、移民综合设计、监理等单位对附属物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进行确认,需对淹没区的设施进行拆除处理。为充分保障相关单位及权益人知情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征用补偿情况公示如下:
一、征用房屋及附属物情况
新疆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需对和静县德尔比勒金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牧民早日格太家16.17平方米简易房和240.86平方米羊圈需要进行征用处理。
二、补偿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管理办法》(新水规〔2023〕7号)、《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等有关规定,对被征拆的简易房和羊圈给予补偿,征拆简易房(土木草顶结构)的补偿标准为200元/平方米,羊圈(简易棚圈)补偿标准为75元/平方米,牧民一次性搬家补助为600元/户。
三、补偿资金
新疆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征占牧民早日格太户一处简易房及羊圈补偿总金额为21898.50元(详见附件)。
四、补偿方式
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由和静县水利局移民专户直接汇入个人账户),公示期满后,将启动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欢迎对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库区简易房、羊圈补偿工作的监督与帮助。公示期内,对征拆面积和补偿金额等存有异议的及时向和静县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娜热、联系电话:0996-5012607。
特此公示!
附件:霍尔古吐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库区简易房、羊圈补偿公示表
和静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9日